,以及沈洁利用商业码帮人套现、收取点数的案子,基本上算是查了个七七八八。
大部分关键人员,比如:中介、各个高利贷老板、借出商业码的合作商家,全都被带了回来。
根据两高《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、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,明确的入罪要件规定。
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,经营数额在??500万元以上的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??10万元以上??的??......才属于‘非法经营罪’。
跟沈洁合作的40多家中,有14家店铺老板干的时间比较短,运气好,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。
可即便入不了刑,也会面临行政层面的处罚。
金融监管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,会依据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》等规定,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、5倍以下罚款。
但这帮人做完笔录、交待清楚后,即使没达到‘入刑’标准,蜀黍也同样先弄了个刑事拘留。
宁杀错、勿放过嘛!
既然有犯罪嫌疑,也正式立案了,那37天的法定调查期限,不用白不用。
万一还能查点其它东西出来呢?
到时候更换一下‘罪名’不就好了。
要是放走了再查出事情来.....可没人能负的起这个责任。
二大队专用办公区域内,谭旭从自己的小办公室里出来,扫视了一圈后,锁定了正在工位上低头弄资料的庞啸,走过来甩给了他一份‘强制传唤证’。
“庞啸,你带一个兄弟,再去隔壁喊上潘姿跟宋棠棠,给我去把这个叫‘谭薇’的财务带回来。”
“沈洁交待的涉案金额中,健身房这块还空着,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。”
“等把人带回来后,你去找峻峰,一起给她笔录。”
“除了问清关于沈洁的事外,再看看她是否涉及了职务侵占、或者逃税....之类的罪名。”
“有的话,你就直接丢给刑侦那边处理。”
庞啸立马起身道:“好的谭队,我现在就去......”
谭旭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几分钟后,人员全部集齐。
一上车,庞啸便开口朝着驾驶位的同事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