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车的主人手里不仅有上好的新子弹,还有新鲜的菜。
不一会儿,又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猎人走了过来。
他背着一只刚打死不久的野兔,兔子身上还在滴血。
“这只变异野兔大概有八斤重,长得肥肉多,我用它换你十发子弹。”高大猎人指着地上的野兔子说道。
楚怀瑾弯腰拎起兔子看了看,兔子后背有一排骨刺,这是典型的变异兔。
这种兔子的肉虽然有点柴,但用热水煮熟后可以提供大量的热量,只要把有毒素的内脏和骨刺去掉就能够食用。
“十发子弹太多了。”
楚怀瑾拍着手上的土:“这种兔子的肉味酸,处理起来麻烦,最多五发子弹,或者换一个大红薯加两发子弹。”
高大猎人想了下,觉得红薯也是好东西,便说道:“那就换红薯和子弹。”
楚怀瑾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大红薯递过去,又数出两发子弹放在他手里。
猎人把兔子放在桌旁,拿着东西心满意足的离开了。
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,萧明曦和楚怀瑾大白菜,红薯和子弹,换回了十几斤废旧电线,两个小型的发电机皮带,还有一些荒原特有的干燥药草。
就在交易顺利进行的时候,集市外突然传来一阵粗鲁的说话声。
围在摊子周围的几个流浪商人,听到这个声音都露出害怕的神色。
他们急忙抱着自己的东西退走,周围瞬间让出了一条宽宽的路。
三个手中拿着短管猎枪和铁棒的男子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。
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人长着一张满是横肉的脸,他的左边脸颊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,一直延伸到嘴角处。
他穿着一件钉满铁铆钉的皮马甲,露出来的胳膊上有很多的伤疤。
这个刀疤脸走到桌子前,用他那双小眼睛在桌子上的子弹和剩下的一个大红薯上扫了一眼,最后把目光落在坐在车顶枪塔下面的楚怀瑾身上。
“我说今天集市上怎么这么热闹,原来是来了有钱的新人。”
刀疤脸冷笑了一声,他伸出那只脏兮兮的手朝桌子上那包子弹抓去。
“啪!”
一只宽大的手掌伸了过来,死死扣住刀疤脸的手腕。
是楚怀瑾。
他不知什么时候从车顶跳了下来,铁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