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若笙握着话筒的手微微发颤。金凤每一句话都在她心口上点燃一把火。
港城的繁华,自由的生意,不再颠沛流离,不再看人脸色。
她恨不得撂下电话就收拾包袱走人。
但金凤又立马给她泼了一盆冷水,语气还是那股子亲亲热热的姐妹腔,但话里的意思清清楚楚:“若笙,咱们姐妹归姐妹,生意归生意。
我把你当自己人才跟你透这个底,蛇头那边要的路费你得自己出,到了港城要租房、要吃饭,头几个月没进账这些事你得清楚,最好是能提前准备。
做生意的钱你要是没有的话,到了那边也可以做工赚钱,茶餐厅洗碗、制衣厂车衣,港城那边工厂多,只要肯干,挣的肯定比在大陆多。
当然你要是有本钱的话,欢迎你跟我合伙,咱们一人一半,赚了钱也是一人一半。”
“咱们俩联手,做大做强,不比在这儿看别人脸色强?”
柳若笙对着话筒笑了,带着一种柳暗花明的亢奋和志在必得的笃定:“金凤,你等我,我很快就会有钱。”
“行啊,最多能等你10天,咱们到时候再联系。若笙,别让我空等。”
挂了电话,柳若笙离开邮局,站在台阶上看着街上人来人往。
金凤的话还在她脑子里嗡嗡地转,十天,她只有十天的时间。
她把沈白薇给的那几张皱巴巴的钱票从口袋里掏出来,低头看了看。
这点钱够干什么?
够吃几顿热饭,够住几天便宜招待所,然后呢?
等着下一次跟白薇在那条黑漆漆的巷子里讨价还价。
这不是她想要过的日子。
离开大陆,去港城,去挣钱,穿金戴银,做老板,那才是她柳若笙该过的日子。
做工?
她在前夫家当了那么多年的太太,会洗碗扫地,做饭。
现在让她去港城的茶餐厅端盘子、去制衣厂踩缝纫机?
跟那些满手老茧的粗人挤在一起,一个月挣那点血汗钱,还得看老板脸色?
她要是愿意做工,就不会赖上沈白薇。
她回到羊城,蹲在桥洞底下啃冷馒头,为的是什么?
不就是想不费力气过上好日子嘛!
去港城是去过好日子的,不是换个地方给人当牛做马。
她要合伙。
金凤做生意的本事她是知道的,早几年在几个省之间倒腾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