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内救人,也可以在被骚扰时保护自己。”
一个观众问道。
【如果救助人真的有重大过失,好人条款还保护吗】
“不当然保护。”
“法律保护善意实施的合理救助,不保护借救人之名胡乱操作。”
“比如明明知道对方可能脊柱受伤,却为了方便搬到店里拍视频。”
“比如救护车已经在路上,却为了直播效果反复移动伤者。”
“比如明明存在明显危险,却故意采取和救助无关的行为。”
“这些都需要结合证据判断。”
“你们不要把好人条款理解成免死金牌。”
“它更像是一条明确的底线,告诉所有人,善意救助不该被轻易反咬。”
孟知衡律师再次连麦。
“本案中,店主夫妻没有经营管理过错,老人也不是在店内消费或者接受服务时受伤。”
“他们只是提供了休息座椅。”
“发现老人失去意识后,按照急救电话的指引完成了现场协助。”
“从现有材料看,店主的救助行为不存在重大过失。”
苏云问道:“如果有人把老人坐过椅子这件事说成店家提供了有害服务呢?”
孟知衡笑了一下。
“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”
“提供一把供人休息的椅子,不等于保证任何坐下的人不会因为自身疾病发作。”
苏云说道:“这就是很多纠纷里最容易出现的偷换。”
“先把一个普通善意动作包装成经营承诺。”
“再把不可控制的疾病结果,包装成服务没有达到标准。”
“只要事实被这样改写,任何公共场所都可能被无限追责。”
弹幕里有人说,这种事件会让人以后不敢开店。
苏云回答:“店主不是因为法律判了他有错才给钱。”
“而是因为骚扰和停业压力,让他觉得不给钱就无法生活。”
“这正说明,现实中的纠纷处理不能只看最后有没有签字。”
“还要看当事人是不是在持续威胁、围堵和经营压力下被迫让步。”
“对于这种问题,保存过程证据非常重要。”
罗启安问道:“那我以后遇到类似情况,是不是一分钱都不能给?”
“不是。”
“你可以在自己愿意的情况下提供慰问。”
“但付款前要写清楚性质,不要在对方要求你承认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