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地走了。雪下得很大。他从城东走到城西,穿过半个蒙德。他知道自己不会回来了。不是因为蒙德不好。是因为蒙德太好。好得让他总想找点什么来弄坏。他怕自己再待下去,会先从街角的猫下手,再是邻家的狗,再是某个半夜从酒馆出来、走路跌跌撞撞的、和他一样大的年轻人。他不想那样。至少那时候还不想。所以他逃了。逃到骑士团。逃到那些会把人往很远很远地方送的、听上去体面的、灰蓝色旗子下面。他以为只要自己走得够远,就能离那个在后院杀猫的小男孩远一点。他错了。他加入骑士团后没几个月,就发现那孩子还坐在他心口最深处,用那条从家里带出来的旧弓弦,一下一下,敲着他的肋骨。像在催他。像在说:别装了。别以为换一身衣服,你就不是你自己了。他后来在训练场第一次拿了真枪。枪尖很亮。他把枪尖抵在木桩上,没有刺。他就那么站着,用枪尖沿着木桩的纹路,很慢很慢地划。旁边的骑士说,洛恩,你在干什么。他说,我在听木头怎么叫。
三、雾中的艺术
挪德卡莱的风是湿的,像有人把整片海都揉进了空气里。洛恩第一脚踏上那片土地时,就喜欢上这里。这里没有人在意你是谁的儿子,没有人在意你擦弓的手艺,没有人在意你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有没有跟着一起笑。这里只有雾,和雾里那些比他还像兽的东西。他加入了远程小队。拿着枪。枪是冷的。可他握着它的时候,总觉得自己握着的是一截从自己身体里长出来的、终于可以正大光明伸向别人的、会发热的骨。
他的第一个猎物是个迷路的狂猎。那东西已经不算人了,半边身子被深渊侵蚀得发黑,走路时右腿拖在地上,像一条被雪压断的旧树根。洛恩追了它一整夜。不是追不上。是不想那么快。他跟在它后头,看它跌跌撞撞地穿过雾,穿过雪,穿过几棵已经冻死的黑松。他像在欣赏一段已经走到末尾的、没有人要看的旧舞。后来那狂猎倒下了。它转过身,用那只还没完全黑掉的眼睛看着他。洛恩也看着它。他们之间隔着一层很薄的雪。洛恩说:“你会说话吗?”狂猎的喉咙里滚出一串极低极黏的声音。像哭,又像从地底翻上来的旧泥。洛恩点点头,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