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1章 谁的胆子这么大,胆敢封禁山林渔泽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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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1章 谁的胆子这么大,胆敢封禁山林渔泽(4/4)

制度,贵族拿到封地之后,整片山林、河湖就是自家私产。

贵族对山林渔泽,拥有着近乎贵族完全独占的权利。

就如同他当初刚刚成为桐安邑邑尹的时候,桐安邑的山林渔泽,几乎就等同于他李枕的私产。

猎户想要进山打猎,打到的猎物必须送给他。

猎户自己只能留点边角料,下水什么的。

以此,来换取李枕允许猎户下次继续上山打猎。

猎户要是敢偷偷把猎物藏下来,李枕有权把猎户按照偷盗贵族财产来处置。

可现在不同了。

大周的规矩是,溥天之下莫非王土。

所有山林、川泽、荒原所有权归于周天子和邦国公家。

不是某一位卿大夫、士的私人产业。

诸侯、卿大夫只是受封领地的代管者,不具备把整片山林划为自家私产永久封禁的合法权力。

朝廷设置专职官吏:山虞、林衡、泽虞、迹人。

专门划定时令、划定区域,管控伐木、渔猎、采摘、狩猎。

朝廷对山林渔泽有着系统性的管理体系。

周朝对山林渔泽采取时令禁令。

春季万物繁育,不许砍幼树、捉幼兽、捞小鱼、掏鸟蛋。

秋冬草木凋零,才准许百姓进山砍柴、收割芦苇、下河捕鱼、采摘野菜野果,正常糊口补给官府不加阻拦。

普通邑内庶民日常捡柴、捞鱼虾、挖野菜补贴家用,是制度默许的正当权利,不需要单独讨好贵族。

正经礼法层面,贵族私自封锁整片公共山林,属于违规越权。

哪怕现在王室衰微,诸侯也站在法理的制高点上。

山林渔泽属于这个诸侯国的公产。

还轮不到下面的卿、大夫之类的贵族,擅自封禁山林渔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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